A.并購重組委員會會議表決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
B.并購重組委員會委員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對并購重組申請事項進行審核
C.認為申請人存在尚待調查核實但不影響明確判斷的重大問題的,應當在工作底稿上提出有依據、明確的審核意見
D.并購重組委員會會議開始前,委員應當簽署與并購重組申請人及其所聘請的專業機構或者相關人員接觸事項的有關說明,并交由中國證監會留存
下列關于中國證監會對并購重組委員會委員的監督的說法有誤的是()。
A.中國證監會對并購重組委員會實行問責制度B.中國證監會可以暫停并購重組委員會委員的審核C.并購重組委員會委員存在違反并購重組委員會委員工作規定的行為,或者存在對所參加并購重組委員會會議應當回避而未提出回避等其他違反并購重組委員會工作紀律的行為的,中國證監會應當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并購重組委員會委員分別予以談話提醒、批評、解聘等處理D.對有線索舉報并購重組委員會委員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中國證監會應當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對有關委員分別予以談話提醒、批評、解聘等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下列關于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的說法,錯誤的是( )。[2019年6月真題]
A、并購重組委根據審核工作需要,可以通過中國證監會邀請并購重組委委員以外的行業專家到會提供專業咨詢意見,所邀請的專家沒有表決權
B、并購重組委參會委員認為并購重組委會議表決結果存在顯失公正情形的,可在并購重組委會議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并說明理由,經中國證監會調查認為理由充分的,應當重新提請召開并購重組委會議,原則上仍由原并購重組委委員審核
C、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申請經并購重組委審核未獲通過且中國證監會作出不予核準決定的,申請人對并購重組方案進行修改補充或提出新方案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財務顧問應審慎履行職責,提供專業服務
D、財務顧問進行獨立判斷,確認符合有關并購重組規定條件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購重組申請,重新審核的,原則上仍由原并購重組委委員審核
E、在并購重組委會議對并購重組申請表決通過后至中國證監會作出核準決定前,并購重組申請人發生重大事項,導致與其所報送的并購重組申請文件不一致;或并購重組委會議的審核意見具有前置條件且未能落實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提請重新召開并購重組委會議,原則上仍由原并購重組委委員審核
A.中國證監會
B.中國證券業協會
C.并購重組委管理人員
D.并購重組委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