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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責任公司共有股東12人。股東韓某擬向王某轉讓出資,使王某成為公司新的股東。股東會表決時,除韓某外,6人同意,5人不同意,公司章程未對股東轉讓出資的問題進行約定。對該股東會決議情況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為控制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義和丙公司董事的名義提請召開臨時股東會,并于合法時間內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帥某未到會。秦某與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決定由秦某主持會議,并作出了更換公司董事和董事長的臨時股東會決議。下列關于該股東會決議效力的何種說法是正確的?
A.該股東會提議程序違法,故決議無效
B.該股東會召集和主持程序違法,故決議無效
C.該股東會無乙公司參加,故決議無效
D.該股東會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自動棄權,故決議有效
A、甲可以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B、只有丁可以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C、只要丙丁同意,股東會即可作出增加注冊資本的決議
D、只要乙丁同意,股東會即可作出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
A.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B.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C.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D.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